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日前发表声明称,经过长达7年的诉讼,2010年,在中国处于挤出行业领军地位的佛山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塑料设备有限公司,在与东华机械有限公司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中最终取得圆满胜诉。
自1998年开始,佛山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塑料设备有限公司就通过其欧洲母公司(分别位于德国奥腾巴茵豪森和奥地利维也纳的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获取技术支持和最先进技术,从事塑料管材挤出生产线加工生产,并一直处于中国挤出行业技术领军地位。2003年,佛山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塑料设备有限公司,即当时的巴顿菲尔震雄塑料设备有限公司,曾就抄袭其技术生产PO450管材挤出生产线,包含一台单螺杆挤出机,挤出模具和下游设备(包括真空箱,牵引机和切割机)一案起诉其同业竞争者——位于东莞的东华机械有限公司。
东莞地方法院于2007年裁决东华机械有限公司非法盗用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版权所有的生产PO450管材线的详细技术资料。并责令东华机械即刻销毁所有非法获取的图纸其它技术资料以及所有参照此图纸和技术资料生产的PO450生产线设备,无论是在生产的或已投入市场的。禁止生产、销售及宣传此产品并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
然而,东华机械不服此判决并上诉至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并声称被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称为知识产权的PO管材挤出技术实际上属于不受版权限制的公共领域并可以通过产品发布市场后的反向设计获得。对此,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提交了其技术具有唯一性并从未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的确凿证据予以反击,此生产线工艺操作秘诀的技术参数,零件原材料,公差匹配,表面粗糙度和装配尺寸不可能仅靠简单的反向设计,即简单的拆卸和绘图获得。另外,东华机械亦不能就其独立开发此项被质疑的技术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基于以上事实,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对东华机械非法获取PO450管材挤出生产线技术信息的指控成立并在2010年,此案宣判的两年后进行了再次听证。法院最终裁定东华机械有限公司侵犯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知识产权,驳回东华机械上诉并维持东莞地方法院于2007年做出的判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此案表明为争取自身权益进行法律斗争具有高度意义,尤其是通过多年不懈努力而获得的知识产权。”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公司CEO Arnold先生指出。佛山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塑料设备有限公司是巴顿菲尔辛辛那提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塑料管材、型材和板材挤出生产线和挤出设备供应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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