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布“石灰石-石膏湿法烧结烟气脱硫技术”等两种脱硫工艺后评估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环保处处长毕俊生表示,该《通告》不对工艺好坏进行评述,只是列举出评估对象的实际运行数据以及达到该效果的工况条件,供钢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他表示,这次《通告》中所提到的两项技术后评估工作,经过了制定后评估方案、现场调研、编写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四个阶段。该项工作是针对当前钢铁烧结烟气脱硫市场混乱,钢铁企业与脱硫公司信息不对称的现状而开展的。
“这次发布的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技术后评估的两项技术我们经过了严格筛选,比较了目前在市面上的20多种技术,最后经专家研究,确定这两项技术。”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刘涛说。他表示,针对烧结机烟气特点,在吸收塔浆池结晶生成物控制方面,还独创了一种浆液池结晶生成物的控制方法,目前在申请专利。
他表示,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烧结烟气脱硫技术不但很好地消除了吸收塔内壁结垢和管道堵塞问题,而且该控制方法对吸收浆液PH值CLˉ浓度Fˉ浓度、重金属含量、氧化空石膏结晶时间、反应温度等进行严格控制。同时,确保外排浆液中膏晶体粒径饱满、杂质含量少,生成的石膏晶体非常利于脱水,能有效保证副产物石膏的含水量在10%以下,有利于石膏的综合利用。
在脱硫效率方面,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烧结烟气脱硫技术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3.3%,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在200mg/Nm3以下。
“而循环流化床(LJS-FGD)烧结烟气多组分污染物干法脱除技术的主要亮点是具有协同脱除多种污染物的功能。”刘涛表示。该技术平均脱硫效率为93.1%,除氯化氢效率96.6%,铅、镉、汞的总量脱除效率99.5%,硫酸雾脱除率96.6%,且本工艺只要增加吸附剂就可以脱除二恶英。
同时,这两项技术具有较低成本的优势。刘涛表示,一般企业都能接受,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烧结烟气脱硫技术单位烟气量投资为75元/Nm3/h,每吨脱硫成本为5.21元。而循环流化床(LJS-FGD)烧结烟气多组分污染物干法脱除技术单位烟气量投资为59元/Nm3/h,每吨脱硫成本为7.99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火电烟气脱硫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了13.14%,已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但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却比2005年增加了20%左右。究其原因,除了近年来钢铁产能快速增长之外,更主要的还是钢铁烧结烟气脱硫市场混乱,企业在选择脱硫工艺时无所适从,导致脱硫工作进展缓慢,且大多数建成的脱硫装置脱硫效率、投运率不高。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脱硫公司缺乏相关资质和工程经验,所采用的脱硫工艺良莠不齐。据审计署抽查的结果显示,被抽查的82家钢铁企业207台烧结机中只有43台(占20.77%)安装了脱硫设施,且其中因技术不成熟、运行费用高等原因,4家钢铁企业的烧结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而部分中小钢铁企业建设的脱硫设施实际运行效果更是令人担忧。为此,钢铁企业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对钢铁烧结烟气脱硫工艺进行权威评估,避免出现火电烟气脱硫初期的无序局面。
为此,工信部已于2009年5月发布了《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实施方案》,2010年2月,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开展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后评估工作的通知》,5月后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评估工作是由工信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完成的,专家们对提交参加后评估申请的脱硫工艺进行了筛选。确定了“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烟气脱硫技术”、“循环流化床(LJS-FGD)烧结烟气多组分污染物干法脱除技术”作为此次后评估的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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