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雪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等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有望改善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缓慢的现状,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且目前仍有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记者了解到,对于众多成长型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这不失为一种重要的融资途径。但由于目前在知识产权认定及相关风险保障等方面尚不完善,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性不高。
为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通知》提出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有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对于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信贷模式,积极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流转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充分利用资产评估在知识产权质押中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法律及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专业协作,协助贷款、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为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通知》提出,各地银监部门要指导和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创新授信评级,严格授信额度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同业担保业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知识产权权益担保机制。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方面,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服务,由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知识产权评估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评估的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依托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流转。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质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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