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食品、农业与消费者保护部发布了第11号TBT通报,第18次修订该国商品法的法令,限制通过铬鞣这种鞣制加工方式制造皮革,规定与人体接触的皮革制品,包括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纺织品、表带、鞋和玩具,在其最终产品中不得检测出六价铬。该通报拟于今年年内批准并生效。这项法规如果实施,必将对中国出口欧盟鞋企产生极大的冲击。
对此,中国皮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占光日前表示,中国皮革协会、中国皮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单位的12名专家形成了评议意见,并提交了国家相关部门,我国将向德国正式提出我方的反对意见。
根据WTO的规定,如果某个成员国预备通过强制性的标准或者法规,并可能对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造成影响或者伤害,必须向其他成员国进行通报,并有义务征求其他成员国的意见。陈占光透露,德国之所以要制定这样一项法令,主要是德国本身并无皮革产业,且德国的化学技术往往走在世界前列,很多皮革中的化学成分限制都是德国最早提出。皮革企业大多会使用铬鞣制这种加工方式,目的是使皮革制品有好的强度、手感和耐湿热稳定性。德国提出该项法令后,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欧盟成员国也提出了反对意见,称这是对皮革行业带来的技术壁垒,会对贸易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前,欧盟的客户对产品中六价铬含量一直有严格的要求,其值必须小于3ppm(mg/kg)。陈占光表示,对皮革制造企业而言,85%的制革企业都是三价铬,其危害性次于六价铬,在目前的产品应用中,属于环保系列,“但需要注意的是,防止三价铬氧化成六价铬”。
这就需要调整制革工艺,包括采用植物鞣剂进行复鞣、在加脂过程中添加抗氧化剂、避免在太阳光直射条件下进行干燥等。此外,还需要对制革所用的铬粉进行测试,检验其中是否含有六价铬及六价铬含量是否超标。在最终产品出厂时,检验人员也需要严格把关,尽可能地减少因环保等技术壁垒为企业带来的损失。
陈占光表示,“为了减少这种贸易摩擦给我们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我们需要加强自身管理,重视皮革六价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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