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5月14日透露,国务院批准了由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个部门编制的《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15年前,我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共需投入340亿元,支持的优先领域包括:引进和开发替代品、替代技术,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废物处置技术和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等。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指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的有机物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并干扰内分泌,对人类危害将持续几代人。根据《计划》,在2015年前,我国共需投入340亿元来支持五大领域的17项活动。其优先领域包括制定和完善履行公约所需的政策法规、加强机构建设;引进和开发替代品、替代技术,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废物处置技术和污染场地修复技术;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控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消除氯丹、灭蚁灵和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调查和确认无意产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和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清单;建立资金机制以保障各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开展项目示范和全面推广;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长效机制。
我国将分阶段、分区域和分行业开展履约活动,削减、淘汰和控制列入公约受控清单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到2009年,基本消除氯丹、灭蚁灵和滴滴涕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到2015年,基本控制二恶英排放增长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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