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铅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铅酸蓄电池行业和再生铅产业有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近日《陕西省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出台。该方案表示,2014年6月底前,不能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准入公告的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生产企业一律列入下一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2014年底前淘汰所有3万吨以下再生铅和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
该方案表示,要建立严格的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行业准入制度,加强环保防治监查和回收体系建设,完善财税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全省已投产企业行业准入公告,完善回收体系,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
加大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力度。组织研发双极性密封电池、超级电池、池沫石墨电池等新型铅酸蓄电池技术,推广卷绕式、胶体电解质铅酸电池技术。推进智能快速固化室、真空合膏、管式电极灌浆挤膏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施铅酸蓄电池拉网式、冲孔式、连铸连轧式板栅制造工艺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同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13年底前,在全省开展一次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行动,并向社会公告通过和未通过核查企业名单;对未通过的核查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准入资格;通过核查建立健全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体系。
从2014年开始,每年对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进行一次监督监测,对超标排放企业和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现有企业必须建设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现环保在线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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