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海岛的战略地位逐渐凸显。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即将迎来海岛开发的高峰期。但由于海岛生态承载能力低下,如何开发成了亟待解决的难题。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 2013)上,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处长仲崇峻表示,海岛开发要把环保摆在前面,因此对节能环保产品需求巨大。但由于海岛环境相对闭塞,致使企业与海岛缺乏信息沟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在海岛上的应用。
开发高峰将至
海岛地处外海,集中了丰富的港口、渔业、旅游、油气、滩涂等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海洋开发的重要基地。“建设以海岛为依托的‘海洋第二经济带’可以有效缓解陆域土地资源和滨海资源的紧张局势,对于保障战略物资供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仲崇峻说。随着海洋经济的加速发展,我国即将迎来海岛开发的高峰期。
今年年初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海岛开发列为一项重点内容,提出“重点开发三大海(群)岛”,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考虑海岛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容量,重点开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广东横琴岛;“合理开发近岸海岛”,以保护为核心,集约利用近岸海岛资源,控制海岛及周边海域的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扶持边远海岛发展”,在强化保护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海岛发展特色产业。
据统计,我国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海岛陆域总面积近8万平方千米,海岛岸线总长1.4万多千米。全国海岛人口约500余万人,海岛地区年生产总值近3000亿元。
海岛经济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海岛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同时还面临着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仲崇峻介绍,我国大部分海岛仍在使用柴油发电;垃圾随意倾倒或采用直接填埋、简易焚烧方式处理;生产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海中,致使海岛及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为解决海岛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自然资源匮乏以及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国家相继启动了海岛生态修复、海岛生态实验建设等行动,引导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在海岛开发保护中应用。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提出,到2020年,80%的有居民海岛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得到有效处置。支持海岛淡水储存、海水淡化和岛外淡水引入工程设施的建设。同时开发建设优先采用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术。
据了解,自2010年起,通过中央财政海域使用金和海岛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国家海洋局相继组织地方开展了70个海岛的整治修复,共投入资金约13亿元。包括改扩建海岛码头道路、垃圾污水集中处理、修复岛体岸线、保护淡水资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等。
沟通不畅阻碍应用
海岛对节能环保产品需求巨大,仲崇峻表示,但由于海岛环境相对闭塞,致使企业与海岛缺乏信息沟通,阻碍了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在海岛上的应用。
在此次的环保展上,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0余家中外企业集中综合展出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测、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其中不乏一些对海岛开发建设有很高应用价值的技术和装备,比如污水治理与利用领域的污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等,以及空气、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复合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回收技术、水中重金属在线监测技术,等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杜琳表示,这些技术充满了“应用的活力”,市场需求大,应用范围广,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会对我国的环境改善起到重要的作用。
海岛环保产品目录将发布
为促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在海岛的应用,第十八次全国海岛联席会议暨海岛开发成果推介会将于今年9月中旬在舟山举办。此次联席会议主题就是“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与海岛生态文明建设”。仲崇峻表示,“联席会议将为企业与海岛建立起一个沟通的桥梁。”届时,企业将对舟山海岛进行参观考察,以了解海岛对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实际需求。
据了解,《适用于海岛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也将在此次联席会议上发布。该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绿色环保建筑产品、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产品、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产品、海岛生态修复技术等。对于《目录》中的产品,国家将在无居民海岛开发和海岛修复工程中优先推荐应用。
“海岛需要的是小型化、集约化、维护成本低、操作简单、低能耗污染小、抗风耐腐蚀的环保技术产品。”仲崇峻说。
此外,仲崇峻还透露,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第一批8-10试点将于今年年底前揭晓。进入试点的企业由地方政府招投标产生,政府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设置技术壁垒,以筛选出最适用于海岛技术装备。海洋局将通过中央财政海域使用金、海岛使用金以及海岛保护专项资金等,加大对试点的财政支持力度,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资本进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试点工作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15~20个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是污染物处理与利用类,将主要开展海岛垃圾集中处理与循环利用研究与示范、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二是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类,将开展海岛水体保护、污染水体生态修复、海水淡化等技术研发与示范;三是新能源类、新材料应用类,将加快推进太阳能、风光互补、生物质能等经济、环保的成熟技术在海岛上的成果集成与示范;四是生态系统保护类,将开展海岛沙滩、植被、红树林、珊瑚等生态系统修复及保护技术研究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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