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家庭生活垃圾10%以上。这些废弃物中,大部分属于奢华、过度包装。过度包装,一方面浪费资源,另一方面污染环境,造成不合理的过度消费,对消费者和国家都是有害无利。
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为了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一方面规定了对部分包装实行强制回收制度;另一方面,针对中国对过度包装尚未作限制的情况,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限制过度包装。”
按照草案规定,国务院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及具体回收办法。生产、销售、进口被列入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置,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回收或者处置。
借鉴国外过度包装控制手段
目前国外对过度包装主要实施三种控制手段:第一种是标准控制,即对包装物的容积、包装物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商品价值的比例等设定限制标准;第二种是经济手段控制,如对非纸制包装和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征收包装税,或者通过垃圾计量收费,引导消费者选择简单包装;第三种是加大生产者责任,规定由商品生产者负责回收商品包装,通常可以采用押金制的办法委托有关商业机构回收包装。为了便于回收,生产者会主动选择使用材料少、容易回收的包装设计。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这些成功的经验和手段。
功能体现包装适度
包装有七大功能: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节约成本、便于储运、利于计量、引导消费、提高附加值。但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需要包装发挥所有功能,在使用中,通常只是根据需求,发挥其中某些主要功能。“适度包装”是谋求包装所应有的作用、效益和包装成本处于基本协调、平衡状态。
比如商品包装的减量化就是体现包装适度性的一种要求。在不损害商品包装功能的基本原则下,努力使包装轻质化,采用简易包装、缩小空间容积率、使用最小的包装,发挥包装的最大作用。
4/3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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