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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在产品的使用和废弃后,制造商等仍然对正确的收回利用和处置负有一定责任,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英文为“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缩写为EPR。
关于EPR ,OECD于2000年就制定了面向各国政府的指导手册。
根据该手册所述,EPR的指导思想是把生产者对产品的责任从物质方面和财政方面扩大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报废阶段。
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①将物质方面和财政方面的责任从地方政府转移到上游生产者,②促进生产者积极进行环保设计。具体可举改进产品设计、表示产品材质与成分、报废后由生产者回收、实施再生利用等。
日本1995年制定的《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将容器包装废弃物再商品化。该法明确了分工,即消费者负责分类排放,市町村负责分类回收,这一点具有划时代意义。2006年6月修订后,规定每年使用50吨以上容器包装的大量使用经营者有义务每年向国家报告其采取举措的情况。
在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规定,提高产品和容器等的耐用性、改进设计、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等是经营者的责任。《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要求经营者必须努力进行3R(减量、再利用、再循环)。
《家电再生利用法》和《汽车再生利用法》中也有EPR规定,要求制造商回收报废的产品和进行再商品化、再资源化。
EPR将推动企业实行生命周期评价(LCA)。因为实行LCA,将降低产品的环境负荷,能抑制再生利用等环境成本。有的企业也在自发进行对本公司产品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6/2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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