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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正确实施技术状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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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技术状态管理是系统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军用产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它应用于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中。其主要作用包括:选定所有技术状态项,并明确其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控制这些特性的更改,使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报告和记录更改处理过程及验证实施情况,保持技术状态的可追溯性;对每一个技术状态项进行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据此确定技术状态项与其技术状态文件的一致程度。由此可见,技术状态管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产品研制过程中的诸多质量控制活动也是围绕技术状态控制来开展的,技术状态管理是否到位、技术状态是否受控关系到产品研制的成败及研制质量水平的高低,因此,做好产品在研制、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状态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GJB 3206A的适用范围
GJB 3206A适用于武器装备技术状态项目在研制、生产中的技术状态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是有其明确范围的,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程序》中,明确规定常规武器的研制分为5个阶段,即从进行战术技术指标的论证阶段开始,经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到设计定型阶段和生产定型阶段。研制过程加生产过程是本标准的适用范围。除此之外的研究工作(如基础性研究、预研性研究、应用性研究等)不属于武器装备研制范畴,也就不适用本标准。
采用此标准时,应根据技术状态项目的重要性、复杂程度、规模、预定用途、综合保障要求和其所处的研制、生产阶段等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剪裁。
(1)技术状态项目的复杂程序不同,需要建立的技术状态基线不同
对于一个系统来说,在研制过程中,首先必须制定系统规范,建立功能基线,并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对功能基线的更改进行控制。而对分系统级以下的技术状态项目,则不存在系统规范和功能基线,只需制定研制规范和产品规范,建立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并进行控制。少数较低层次的技术状态,只需制定产品规范。
(2)武器装备研制的性质不同,技术状态管理内容不同
对于改进改型的武器装备来说,技术状态管理的实施与新研制的武器装备有所不同。对于局部改进的武器装备,在技术状态标识方面,一般不需要再制定系统规范,建立功能基线,而只需对重新研制的技术状态项目进行技术状态标识。其次,在技术状态控制和技术状态审核方面也可根据这些项目的需要进行修改。
(3)武器装备寿命周期阶段不同,技术状态管理内容不同
研制过程中技术状态管理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记实和技术状态审核4个方面的全部活动。生产和使用阶段主要进行技术状态控制和技术状态记实,只有改进、改型时才进行技术状态标识和技术状态审核工作。
3技术状态管理
技术状态是指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且在产品中达到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功能特性是指产品的性能指标和设计约束条件,如:战术技术指标、使用保障特性等。物理特性是指产品的形体特征,如产品的组成、尺寸、表面形态、形状、配合、公差、质量等,又称实体特征。技术状态管理应能对硬件技术状态项目、计算机软件配置项目和系统本身的现行情况随时进行描述,能对每个技术状态项目以上的基线提供追溯性以及提供技术状态更改的全部信息。这样,在出现缺陷时便可以加以分析和纠正。在技术状态项目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应分别编制出能够反映其在某一特定时刻能够确定下来的技术状态文件即规范。规范是指这一类文件,它能标识和描述应交付什么样的产品,通过规范描述最初的技术状态,并通过规范对技术状态进行控制,规范起顶层文件的作用,它可以细化技术状态项目的功能要求并将这些要求转化成成图样,这些图样详细描绘如何制造技术状态项以满足规范要求。
技术状态管理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基线管理,基线由一个规范或多个经批准的规范组成。技术状态基线分为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应控制对这些基线的更改,使得对这些基线的所有更改都具有可追溯性,以确保武器装备系统和技术状态项在研制、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能确保使用现行有效的技术文件。
在开展技术状态管理活动前应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计划中应规定每个参与者的职责和技术状态管理内容,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应根据产品寿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
承制方的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应提交给采购方认可。技术状态管理包括以上四方面内容: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记实和技术状态审核。
3.1技术状态标识
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选择技术状态项
通常,较高层次的技术状态项是在方案论证初期或之前选定,较低层次的技术状态项是在工程研制的初期或其之前选定,随着项目研制的深入,可以不断修正已确定的技术状态项目,使其更加合理。选择技术状态项,要考虑经费和人力的承受能力,如果选择的技术状态项很多,指标很高,而又没有相应的人力和财力支持,极有可能造成技术状态控制失控,从而失去选择技术状态项的意义,总的原则是选择那些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能被单独管理,能满足最终使用性能的项目作为技术状态项,被选择作为技术状态项的产品一般包括:
(a)武器装备、分系统级产品或跨单位、跨部门研制的产品;
(b)在风险、安全、完成作战任务等方面具有关键特性和重要性的产品;
(c)新研制的产品,例如关键的、新的或改进的设计;
(d)接口复杂且重要的产品,例如与其他系统、设备或软件有接中关系,或者是几个系统共有的部件;
(e)单独采购的重要产品;
(f)使用和保障方面需要着重考虑的产品,例如必须保持可互换性。技术状态项需经过用户确认,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型号、序列号(或批次号)等信息,标识号应具有唯一性。
(2)建立技术状态基线
技术状态基线是在产品寿命周期内的某一特定时刻,被正式确认并被作为今后研制生产、使用保障活动基准以及技术状态改变判定基准的技术状态文件,一般分为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技术状态基线是在不同的阶段建立的。
功能基线是指经正式确认的功能技术状态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产品或独立研制重大技术状态项的功能特性、接口特性和验证要求等内容。
在论证阶段,研制单位应根据研制合同要求编制形成功能基线所要求的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即系统研制规范)。在方案阶段初期经订购方确认后,建立功能基线,功能基线应与系统研制规范的技术内容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功能基线是随着系统研制规范的批准而形成的。
分配基线是指经正式确认的分配技术状态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技术状态项的接口特性、从高一层技术状态项分配下来的功能特性、接口特性、附加的设计约束条件以及上述特性的验证要求等内容。在方案阶段,研制单位应根据研制合同(或研制任务书)编制形成分配基线所要求的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包括项目研制规范、软件规范、相关接口控制文件等。在方案阶段结束或工程研制阶段初期经用户确认后,建立分配基线。分配基线是由一个规范或几个规范组成。分配基线应与研制合同(或研制任务书)的内容相一致。
产品基线是指经正式确认的产品技术状态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技术状态项所必须的功能特性、物理特性以及检验验收、使用、保障和报废要求等内容。在项目研制阶段,研制单位应根据研制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和产品试制,编制形成产品基线所要求的技术状态文件,包括产品规范、工艺规范、设计规范、产品图样等。最终产品规范为签订生产合同、定义技术状态项目的文件,规范经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纳人生产合同后就被认定为产品基线。产品基线是产品批量生产的依据,是进行技术状态控制的最终基线。
一般情况下,元器件承研承制单位只有对应产品的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没有功能基线。
技术状态基线建立后,研制单位应控制并保持所有现行技术状态文件的原件,总的来说,基线由规范来确定。功能基线由用户的需求规范来确定,分配基线是在签订研制合同时由研制单位的研制规范来规定。产品基线是在签订生产合同时由生产单位的产品规范来规定,这三种基线所形成的技术状态文件应该是从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到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再到产品技术状态文件一级接一级建立的,三者应相互协调并具有可追溯性,后者是前者的扩展和细化。前一过程的技术状态输出应是下一过程技术状态的输入,是下一过程开展活动的依据和基准。当三者出现矛盾时,应该是产品技术状态文件服从分配技术状态文件,分配技术状态文件服从功能技术状态文件。
(3)确定技术状态标识号
研制单位应给每个技术状态项目及其技术状态文件指定标识号,如名称、阶段标记、版本和13期等。
(4)发放技术状态文件
研制单位应建立制定相应的技术状态文件管理制度和发放程序,将有关文件发放到研制单位的各相关部门。
(5)规定接口要求
研制单位应规定武器装备系统和技术状态项目的接口要求。
3.2技术状态控制
技术状态控制是技术状态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在技术状态基线建立后,对提出的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偏离许可申请和让步申请所进行的论证、评定、协调、审批和实施活动。
(1)对工程更改、偏离的控制
工程更改是指在技术状态项目研制、生产过程中对已正式确认的现行技术状态文件所做的更改。偏离是指:技术状态项目制造之前,对该技术状态项目的某些方面在指定的数量或时间范围内,可以不按其已被批准的现行技术状态文件要求进行制造的一种书面认可。允许偏离时,对其已被批准的现行技术状态文件不作出相应更改。技术状态更改要执行“充分论证、各方认可、试验验证、审批完备、落实到位”的原则。研制单位和用户均可以对目前已批准的技术状态文件提出工程更改和偏离建议,实施工程更改一般包括提出工程更改建议、审批工程更改建议、实施工程更改等环节。一般来说,对工程更改应严加控制,。
必须更改的,首先需提出更改建议,更改建议主要包括更改内容、更改理由、更改方案、更改分类等。对技术状态的更改,应进行评审和验证,并形成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建议更改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更改分类、对合同进度及成本的影响,对采购的影响等,评审后,须经有批准权的人员对评审结果进行最终认定,作出批准或拒绝更改的决定。工程更改经批准后,技术状态文件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更改单进行编号,按工程更改单的要求更改有关的技术资料原件,包括图纸和有关的配套表格,发布最新版本的技术资料,研发生产部门负责执行更改的全部要求。技术状态更改分为三类,详见下表:

表1 技术状态更改分类

(图片)

(2)对让步(不合格品)的控制在研制、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不满足技术文件规定的现象,即不合格,为实现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必须建立一套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并应积累故障信息,以便为后期的产品质量评定提供依据。对不合格品的处理,通常由研制单位不合格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
另外,对于试验、试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也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控制,使产品的技术状态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3.3技术状态记实
承制方应从产品的方案阶段起开展技术状态记实活动。技术状态记实包括记录、报告,通常,应记录技术状态项目和技术状态文件清单、技术状态说明报告、技术状态更改、偏离许可和让步状态报告、技术状态更改实施和验证报告以及其他采购方要求提供的报告等。承制方应保证归档的技术状态记实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3.4技术状态审核
技术状态审核包括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应对每个技术状态项目进行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以验证技术状态项与其技术状态文件的一致性。技术状态审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结合设计定型工作进行。
一般情况下,功能技术状态审核是在设计定型前完成,物理技术状态审核是在生产定型前完成。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技术状态审核,不能代替作为验证产品或项目的符合性和产品交付而进行了检验、试验和评审活动。
4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活动需要注意的几方面问题
(1)在GJB9001A-2001标准中,规定实施技术状态管理的前提是“合同要求时”,新版GJB9001B一2009标准中,取消了这个前提条件,规定所有军工产品均应实施技术状态管理;
(2)在GJB 9001B一2009的诸多条款中,对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GJB9001A-2001中,仅7.7条款提到了应进行技术状态管理;
(3)承研承制单位在贯彻实施技术状态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GJB 9001B-2009、GJB 3206A外,还应兼顾其他要求,如《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严格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更改技术状态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可能影响武器装备性能和合同要求的技术状态的更改,应当充分论证和验证,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5结束语
以前,一部分承研承制单位只关注产品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合同或研制任务书的要求,不太重视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造成了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当出现问题时也无法实现有效的追溯,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避免给本单位和用户造成了重大损失,本人认为各承研承制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1)领导对技术状态管理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
(2)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技术状态管理;
(3)应经常开展对涉及技术状态管理的人员的培训,从理论上加强对技术状态管理的学习、理解和研究;
(4)要及时总结技术状态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产品研制、生产的质量和水平。 9/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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