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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知识产权法的“平衡理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周业安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解读
编者按:
近年来,利益平衡思想在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界已被广泛接受,但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与构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冯晓青教授近期出版的《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一书则率先对其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理论探讨,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为便于理解和把握“平衡理论”的基本思想,本报约请我国知识产权界的几位专家学者对该书进行品评,以飨读者。
迈出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发展一大步
郭寿康
2006年9月,笔者有幸在《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出版不久即获得该书。该书是笔者见到的关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为数不多的系统、深入研究的专著之一,对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严谨细致的学风、鞭辟入里的见解深表欣赏。
该书以“利益平衡”作为轴心和主线,透视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构造、制度理性以及制度安排,提出了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框架与体系,创建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平衡理论”,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通观《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笔者认为该书具有以下特色和重要创新:
第一,从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现实状况入手,紧密结合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揭示知识产权法的内在精神和本质,即平衡。该书在从法理和经济学层面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法平衡精神的基础之上,以制度宗旨为考察基点,沿着知识产权法发展的轨迹,细致入微地探讨了知识产权法蕴涵的利益结构、利益平衡秉性以及平衡机制的构建,建立了认知知识产权法的一种理论模式,在框架结构、研究内容上均具有重要创新。
第二,以平衡为指针,挖掘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在精神,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原理和观点,丰富和发展了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如该书系统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中蕴涵的公共利益目标,从信息产权理论、财产权经济学理论等角度揭示了知识产权制度蕴涵的平衡机制,提出并论证了公有领域理论、权利扩张理论、权利限制理论等。
第三,研究方法和路径也具有独到特点。该书始终以法哲学(法理学)和经济学为基本的研究方法,充满了思辨和理性色彩,从而使该书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开拓性和很高的理论水准。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主持人)
探求制度构建与运作规则
刘春田
利益是人们一切社会活动的目标,对利益的追求与保护的需要,使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权利是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知识产权在其本质上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予以利用的控制权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在当今新的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人仰仗法律,凭借对技术与艺术等创造性成果的法定垄断权,开拓与占领市场,排挤与打击竞争对手,获得高额利润,使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资源。
任何权利都是有一定边界的,知识产权也是如此。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同时确保知识被尽可能广泛地传播与利用,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价值目标。在当今全球化形势下,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层面上协调知识产权人与公众利益上的矛盾更为激烈、任务更为艰巨。如何在全球化环境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既知识产权以激励自主创新,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水平,又切实根据我国国情保障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与正当的利用,避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限制知识传承与利用的障碍,实现知识产权法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目的,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界面临的基础性任务。
冯晓青教授广泛吸纳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现状,以利益平衡理论为轴心,研究知识产权法及其各部门法的制度构建与运作规则,完成了《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专著。该书既深入探讨国内知识产权法层面的知识产品的权利人与使用人利用平衡的理论与模式,也结合当今国际间知识产权形势,分析南北知识产权利益不平衡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尽管书中的一些观点有的值得商榷,有的有待时间的检验,有的或许还不够成熟,国外一些案例与理论在国内的适用性问题也有待实践验证,但书中所用资料的新颖、全书体系的完整,论述的全面和深刻,观点的鲜明和独到,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学论著所少有,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中的力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的利益平衡
殷少平
接触并进入知识产权法领域,完全是基于冯君的影响。眼见着他的研究领域从著作权法到整个知识产权法,笔者在感慨于知识产权的无穷魅力与博大内涵的同时,也为冯君不断进取的精神所感动。不过,当冯君2000年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提出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笔者还是觉得他有些太前卫。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基于知识产品的法定权益,权利人控制知识产品利用的权益与社会公众利用知识信息的利益的平衡,是知识产权法的一个基本思维方法和核心价值理念。我国知识产权前辈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的探讨,推动了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和法制进程的进步。冯君则作为后起之秀,大胆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北大攻读法学博士的3年里,在出国访问研究的1年中,在人民大学博士后公寓,他心无旁婺、潜心研究。终于,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工作的第2年,完成了近百万字的《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可以说,该书是凝聚他博士学习、博士后研究阶段关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心得的总结,更是国内诸知识产权学人共同支撑的成果。
笔者相信,关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的学者们自然会对该书的观点和影响有所评说。无论如何,作者对知识产权法重大问题大胆探索、不懈追求的勇气是当前知识产权法学发展中所需要的。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领域的行者
杨利华
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利,但大量知识产品却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利益平衡原则也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有许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虽然表面上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但法院的判断和裁判结果却可能涉及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的裁决要获得普遍认可的正当性相当困难,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利益和价值平衡中通常因为具有正当性而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因此,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利益平衡理论、理念有着重要的价值。
在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由于法律规定的精确性相对较差,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判断又相对困难,因此法官经常需要运用利益平衡原则,注意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关注裁判结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利益平衡原则既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法理依据,同时又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条件和适用标准。正确认识利益平衡理论,不仅有利于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而且可以帮助法官作出符合正义与公平要求、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秩序导向作用的裁判,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的规则或者法律规则相对抽象的情形下。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案件判例中,运用利益平衡理论解决疑难问题的精辟见解屡见不鲜,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的已有判例中都有体现利益平衡的理念的表述。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践中,需要运用利益平衡理论时,“平衡点”的把握通常比在立法上把握利益平衡点更为困难,因此,法官有必要从有关理论研究成果中获得参考、借鉴和指导的帮助。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中国政法大学冯晓青教授2006年8月出版的专著《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对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作了系统的、有益的探讨,拓展了知识产权法研究的视野。该书将利益平衡的一般原理运用到知识产权法中,剖析知识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首次系统地构建了一个以利益平衡理论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为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和认知提供了新的方法、新的视角。该书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实用性,作者在研究分析中运用了大量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判例、法律和立法报告资料,很多国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的素材,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引进。作者在该书中对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领域中的很多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了有见地的观点,使得该成果不仅对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对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利益平衡理论的支点
陶鑫良
收到冯晓青教授惠赐《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一书的邮包是如此的厚重,当从中取出这本洋洋百万字的煌煌巨著时,钦佩之情已经油然而生;待到花几个月时间粗粗将该书阅读一遍之后,更有一种东风拂面,茅塞渐开的感觉。虽然还未能完全读透或者确切把握冯晓青教授的思想真髓,但是从字里行间已经感受到了这位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对知识产权法平衡理论之深刻的解析和执着的追求。
或如冯晓青教授所言,利益平衡论是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是建立知识产权法理论大厦的支点。而《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一书则是笔者迄今拜读到的这方面的翘楚之作,富具学术品位和研究容量。全书围绕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这对基本矛盾,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成果与法制实践经验,考察和研究了国内外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例、立法资料与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机制在知识产权法中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之视野的全方位拓展、对公共政策研究与经济学分析的谨慎引入和利益平衡机制的现实建构,进行了哲学意义的提炼和理性层面的反思,从而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理论剖析及其制度设计,尤其是着力研究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平衡,开拓性地积极建构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框架。
在“知识产权乏理论”的议论声中,《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作为一部充满特色并且深具开创性、前瞻感、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专著,自有其不言而喻的学科价值及其历史意义。《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一书有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特色,论述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和机制总是针对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的,也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书中分析了发达国家主导的TRIPS知识产权框架往往迫使发展中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到与其不相称的水平,使得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利益日益失衡,知识产权制度因日益扩张与不断异化而失去其本来面目,知识产权平衡理论旨在审视与遏制当代语境下的不当知识产权扩张与异化趋势。在作者看来,国际层面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仍应以利益平衡予以架构,基于对知识产权利益国际失衡的表现、原因与实质的分析,作者提出了后TRIPS时代的国际社会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构建。同时认为,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充分利用国际条约中的选择性条款、权利限制条款与弹性条款。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中丰富、全面的研究成果,不但具有重大的理论探讨价值,也具有明显的应用指导意义。1998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面向21世纪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研讨会”上,笔者在宣读的论文《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思考》中曾经提出“三个利益平衡”,但是当时对这些观点缺乏深入的理论支持。今天,笔者在冯晓青教授的这一本《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专著中,找到了相应的许多理论依据和专业分析。
走在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研究最前面的这部《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专著,就是一把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开山斧,一定会为我国乃至国际上的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研究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作出卓越的贡献。
(作者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官想读什么样的书
袁秀挺
一般而言,法官作为实务人士,在选择法律书籍时,喜欢通俗易懂、直接针对审判实践的著作。但好的理论著作,仍然为法官所偏爱。笔者认为,冯晓青教授所著《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一书,值得法官,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官认真阅读,并作为常用资料。
在笔者看来,该书具备了一本好的理论著作受到法官青睐的3个条件:
一是所涉主题重大,理论交待清楚。利益平衡理论近年来受到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俨然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一种重要的“法学方法论”,但其涉及面甚广,研究的难度可想而知。在冯著中,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进行了全面梳理。全书的脉络非常清晰,先从法理学、财产权理论进行外围考察,再阐明知识产权法上利益平衡的基本原理,进而深入知识产权法的有关制度加以具体说明,层层推进,使结论有充分的依据。高明的阐述者并非“真理”的拥有者,而在于建构了自身完足的体系,或有争议,无损其价值。这方面,该书洋洋近百万言,可谓树立了一个范本。
二是关注实践,对具体制度问题有深入研究。通过学习理论,有助于培养法律精神,树立正确的理念,但单纯的理论对法官在实际办案中并无直接的指导作用,因此,法官喜欢的著作还需要对实践有所反映。冯著旨在全面探讨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乃至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当然不可忽略对具体制度的分析。这实际上构成了该书的一大特色——约一半的篇幅都是在解释知识产权法中与利益平衡有关的制度,或通过典型案例来说明。无疑,这些内容和写作方式适应了以法官为代表的实务界的需求。
三是旁征博引,资料翔实。冯著较之通常的著作的一个突出之处就在于大量引用了实际案例,尤其是国外案例,这就为读者提供了广泛的比较法上的资源,读者可在遇到问题时针对性地加以参阅。此外,该书的参考文献也极为丰富,可以说基本涵盖了相关领域的主要著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冯著堪称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的一本“大全”,故可作为常备的工具书。
当然,该书也存在可以进一步完善之处,不过,这不会影响到该书的理论品位。该书不失为近些年来国内知识产权法学理论著作的一部上佳之作,同时,可以肯定将成为法官的良师益友。(作者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学博士) 10/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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