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在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现代化的难点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发展农机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农业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实现农业机械化,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农业机械化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第一,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各个经济时代的划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现代农业靠科技,而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深耕深松、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精量播种、设施农业、高效收获技术(如割晒、收割、脱粒、烘干等联合作业)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只有以农业机械为载体,通过机械的动力、精确度和速度才能达到。农业生产中的抗旱排涝、大规模的病虫害防治等都需要机械化作业才能得到较好的实施。农业机械突破了人畜力所不能承担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率限制,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人工所不能达到的现代农艺技术要求。实践证明,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要素。据专家测算,使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对于增加粮食产量的贡献率达到20%。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均以农业机械化为前提,农业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是农业机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耕种播收、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贮藏保鲜、初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的作业,都主要是靠机械设备来完成。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农业的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第二,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既有利于节本增效,又有利于扩大农民增收渠道。使用农机作业,可以节种、节水、节肥、节药、节省人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了农业的节本增收。如,联合收获小麦可减少小麦遗洒损失5%~8%,机械栽插比人工手插亩均节约成本30元以上,提高亩产25公斤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拓展了农民的增收空间。同时,农机化发展以后,给农民开辟了与农机化相关的就业新门路,如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业、农机燃油供应、农机交易市场等。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日益扩大,大幅度提高了农业机械利用率,农机户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加。2006年,4100万农民从事农机服务业,全国农机服务经营利润达1087亿元,相当于每人可以从农机经营中获得2650元的收入,农机化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第三,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工具。农业机械化促进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改变,推动了农村的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农业机械化促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乡村道路建设和河道疏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村容整洁;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农机大户是新型农民的代表,已经成为致富奔小康和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第四,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先进的设施装备农业,增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农机作业服务、销售、农机维修、燃油供应等经营服务已成为农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化既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创造了条件,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资源,也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为外出打工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使得富余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直接促进了农机工业的振兴,取得了农工共赢的良好效果。2005年农机化经营和农机工业产值近4000亿元,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美国工程界评出的20世纪对人类社会生活影响最大的20项工程技术成就中,第7项就是农业机械化。其理由一是20世纪世界人口从16亿增加到60亿,如果农业没有实现机械化,很难养活这么多人口;二是农业机械化使从事农业的人口比重急剧下降,使更多的人能够从事其他的工作,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世界更加经济繁荣。
第五,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机械化将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把农业从以人力和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农业机械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缩小城乡、工农差距,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与手工相比,机械施肥可节省30%~50%的化肥,用性能优良的植保机械喷药可节省30%~40%的农药。在我国干旱地区使用机械进行保护耕作,通过少耕、免耕、秸秆覆盖、直接播种等措施,可以增加土壤蓄水量16%~19%,增加土壤有机质0.03%~0.06%,提高粮食产量13%~16%,生产成本降低18%~22%。大量先进适用的机械作业装备的推广应用,实现播种、灌溉、中耕、植保、施肥、收获等方面的精确作业,使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率、低物耗、低污染,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由此可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不仅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二、走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推进农业机械化,既要遵循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善于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又必须从我国国情和“三农”实际出发,牢牢把握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律,明确发展目标,选择适合国情实际的发展模式,坚持走中国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
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遵循经济规律。马克思说:“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机器。”按照这一经济原理,一旦农机作业价格低于人力作业价格,农机比人工在经济上、时效上、质量上综合考虑更合算的时候,农业生产就具备了普遍采用农机作业的经济前提。农机化的发展,受到自然、经济、社会、技术装备,还有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但是核心的问题,农机化的发展还是一个经济的问题,没有好的效益,再先进的农机也推广不开。发展农机化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国内外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一个国家只有在经济可行这个前提下,结合农业劳动力、土地资源、农业种植制度、国家和农民经济条件等情况,辅以恰当的政策引导,探索出适合国情的良性发展机制,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地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选择适合国情的模式。从国外农业机械化的过程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化并没有固定的模式。一个国家究竟采取什么方式实现农业机械化,是由其客观的资源条件和历史背景决定的。综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日本、韩国等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国家的农机化发展模式,他们之间的发展道路和主要目标也有差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劳均耕地多,主要是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走大规模机械化的路线;欧洲土地规模适中,走的是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的路线;日本、韩国户均土地规模20亩左右,主要走的是小规模精细机械化的路线。他们的共同点有三个:一是走高度的资金和技术密集的路子,机具技术含量高、价值大;二是农机一般只是作为替代人畜力作业的手段;三是农户的投入能力较强,购买农机主要是农户自有自用,为自家农业生产服务。而在中国,农民数量巨大、户均耕地很小(7.8亩左右)、农民收入很低的国情所决定,以上模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需要走出不同于以上模式的一条新的道路。
我国在探索农机化发展道路曲折,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回顾建国后中国农机化发展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毛泽东同志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并提出1980年要基本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国家投资大办农机化,建立了国有和集体的机耕队,大中型农机具发展较快,但农民发展农机的积极性不高,产生了农机利用率低、机具缺乏有效维护等问题。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国营农机站纷纷解体,国家投入、计划管理制、优惠政策逐步减少,农民逐步承担起农机化投资经营主体的责任,适合农户家庭使用的小型农机具大量发展,大中型农机具由于价格高,少人买,保有量停滞不前。第三阶段是从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深入,农机跨区作业逐步兴起,农机装备总量、结构和农机社会化服务出现了令人瞩目的进步。特别是从2004年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施行,购机补贴等政策开始实施,国家对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进行补贴,大中型农机增长速度很快,农机装备结不断优化,农机化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回顾历史,我国在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探索过程中,也走过一些弯路,值得反思:第一、在过去,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前,对农业机械化是一个经济技术发展过程缺乏足够的认识,违背农机化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忽视经济效益,采用国家包办、行政命令、政治运动的方式推进,试图速战速决,超越了生产实际需要和经济可能,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没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造成了很大的浪费。第二、改革开放至90年代初期,由于缺乏有效的国家政策引导,基本上完全由农民自主发展,小型拖拉机增长过快,全国曾达到一千四五百万台,北方地区的有些村,家家户户有手扶拖拉机。从生产需要来看,小型农机只能满足农民一家一户基本的生产需要,但它远远满足不了生产发展和农业技术进步的需要,达不到现代农艺要求是。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农户地块小,农业生产季节性强,自家使用农机进行农业生产时间很短,大量农机装备利用率很低,造成资源利用率低、产出率低,这种发展也是不经济的、不合理的。近年,随着政府的政策引导,很多农民逐步认识到了大中型高性能农机的优越性,比如: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农艺要求、综合经济效益大大优于性能较差的小型农机,购置大中型农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从中可以总结出两条经验:一是国家不应是农机化发展的主体,其主体应该是广大农民。农民是农机化的受益者、经营者,也是最主要的推动者。在农民有了要求之后,政府应该积极支持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如果只有政府的一厢情愿,而农民缺乏积极性,农机化步伐是快不起来的。近几年来,国家进一步地确立了农民是发展主体的观念,并在政策上给予正确的支持和引导,极大地调动了这个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二是要把国家的意志和农民发展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在国家宏观地调控和有效地引导这个前提下,保证农民的自主发展。只要这样农业机械化才能走上结构比较合理、技术装备水平比较高、资源比较节约,国家和农民投入最省、最有效的发展阶段。
在中国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解决好农业机械大规模生产与亿万小规模农户生产的矛盾。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效率高,而我国农民户均耕地只有7.8亩,在这样情况下如何推进农业机械化?农机跨区作业为解决这个难题找到了一条重要的途径。在总结我国农民小麦跨区机械收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1996年开始,国家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利用从南到北小麦收获的时间差,组织开展了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小麦作业,及时发布农机作业供求信息,并且出台了跨区作业的车辆、机具免征过桥过路费的政策,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机手的拥护,获得了巨大成功。这一举措,不但大幅度提高了联合收割机的利用率,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购机者效益,而且满足了农民对机械化收割需求,大幅度提高了小麦机械化收割水平,同时促进了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联合收割机跨县、跨省转场数百公里,作业时间从平均每年5~10天增加到一个多月,平均单台单季作业面积由在本地作业的400~500亩增加到1000~1500亩,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的有效作业时间甚至能长达50天以上,作业面积达3000~4000亩。小麦机收成本也从刚开始的40~50元/亩下降到近两年的30元/亩左右,小麦机收率由1995年的47%提高到2006年的81%。联合收割机的投资回收期从原来的10年以上,下降到3~4年。典型调查显示,近年,一台价格20万左右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年均跨区作业距离3000公里,作业面积约3000亩,年纯利润约7万元。良好的投资回报率,促使全国各类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从1995年的7.5万台激增至2006年的55万台,年均增长20%。2006年参加跨区机收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总数达到39.2万台。
目前,跨区作业已从小麦机收扩大到小麦机播、机耕,扩大到水稻机收、水稻机插、玉米机收、马铃薯机收、秸秆还田、植保等环节,诞生了一批农机专业户、农机作业协会、作业公司。这一模式的成功,解决了我国农户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和机械化大规模作业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农户平均拥有耕地面积不及欧盟国家的l/40、美国的1/400的小规模农业的情况下,实现了小麦收获的全程机械化以及超过发达国家的农机作业高效率和高利用率。跨区作业在稳定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了机具的重复购置,解决了“有机户有机没活干、无机户有活没机干”的矛盾,做到了“买不起、用得起”,它在生产方式上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开辟了我国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道路。在这种机制的带动下,农机化发展将越来越快。可以说,农机跨区作业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个伟大创造,它的历史意义不可估量。
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我国的人多、地小、农民收入低、积累少,这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与其他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国家不同,我国的农机不仅要作为替代人畜力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手段,而且要作为农民节本增效、农机手勤劳致富的工具;我国农民购买农机特别是价值较高的大中型机具不仅要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开展社会化服务。所以我国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应该是推进以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有效配置农机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效益,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路子,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构建我国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必须把农民作为发展主体,同时政府也必须发挥好扶持、引导作用,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买得起”就是要针对农民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的实际,国家加大财政补贴、信贷等政策扶持的力度,解决农民购买力不足和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在“买得起”的问题上,要积极引导农机制造企业,重点研制生产适合当前农民购买力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用得好”是要解决好农业机械使用的可靠性、适应性和安全性问题,要加强农业机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质量监督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的试验选型和技术推广工作,要做好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和农机手的教育培训工作,让农民安全放心使用农机;“有效益”就是要积极培育农机作业市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和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让雇佣农机作业的农户节本增效、农机经营者有钱可赚,这是农机化发展不竭的动力。
三、坚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正确方向
我国农机化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期,正处在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和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我国农业机械化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购机补贴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农机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农机科技进步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农机化发展带来了新的需求。党和政府对农机化工作高度重视,2004年—2007年中央的四个“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并且详细提出了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具体要求和扶持措施,农机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国农机化事业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的历史新起点。
农业机械化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2006年底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26亿千瓦,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的农业机械实现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农机装备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有效地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中,小麦机播和机收水平都超过80%,基本实现了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收获水平分别为10%和40%;玉米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58%和5%。其中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呈快速发展态势。大豆、棉花、甘蔗、油菜、马铃薯、牧草生产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试验示范取得新进展。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总数达到3500万个,农机合作社、农机股份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日益兴旺,全年农机化服务经营收入2829亿元。
在前进的道路上,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机化整体水平还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机产品技术含量较低,装备结构不合理,水稻机插、玉米机收、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等环节还十分薄弱,还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比较低,还不能适应农机服务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基础设施还不配套,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滞后,机耕道、场库棚等农机化的基础设施缺乏,有些地方“有机无路走、机闲无处放、机坏无处修”比较普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购买力较低,政府扶持力度尚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迫切需求;农业机械事故隐患较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大,农机作业成本上升,成为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利因素。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必须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农机化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把握好农机化发展的基本方向,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和安全发展水平,培育和发展农机销售市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大力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努力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要以人为本,推进农机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广大农民是发展农机化的主体,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在推动农机“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上下功夫。正确处理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农机与农艺的关系,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地区之间互动发展的关系。要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在注重增加农机装备总量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更加注重农机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使得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协调,安全生产和效益提高并重,将农机化发展真正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第二,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将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农民最急需的环节入手,确定农机化的工作方向和切入点,解决农民最迫切的问题。要紧紧把握粮食生产这条主线,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同时要为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在工作切入点上,必须牢牢抓住“四个重点”,就是要抓住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季节,抓住小麦、水稻、玉米、大豆、薯类等重点粮食作物,抓住机耕、机播、机收等重点生产环节,抓住优势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组织好农机化生产,搞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
第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发展原则。各地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选择不同的农机化发展形式和途径。要将农机化工作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要以提高效益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让农民从农业机械化过程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要保证农机产品质量,保障农机生产安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的农机化技术和设备,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坚持重点突破、协调推进的发展战略。要科学分析发展现状,找准制约本地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发挥当地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发展上有所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条件具备地区实现整乡、整县推进,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东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有条件的农垦地区,在继续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为发展外向型农业、城郊型农业和观光农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中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要重点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提供农业机械化支持。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产品机械化、草原建设和草场改良机械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东、中、西农机化的区域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区域间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协调互动机制。
第五,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要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要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农机产、学、研、推有机结合,鼓励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安全高效的农业机械。当前,要着重加快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马铃薯、甘蔗、油菜等经济作物重点作业环节的农机化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应用。要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旱作节水等节能、环保、增效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第六,要坚持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家庭承包经营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发展道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支持农机大户的发展;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实现规范化运作;大力发展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促进农业机械销售、作业、维修等服务市场发展,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努力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手段,融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的新型农机服务机制;创建农机服务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机跨区作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的服务能力,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农机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第七,要坚持依法推进、依法监管。发展农机化,法律是基础,政策是关键。要贯彻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农机化的要求,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各项配套法规,推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规定的燃油补贴、税收信贷优惠、建设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机耕道等扶持措施全面落实,努力开辟新的农机化投入渠道,继续扩大购机补贴规模,发挥好政策扶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的作用,依法促进、依法监管,构建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保障机制。
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是人类农业发展历史的必然选择。农业机械化事业是一项伟大、光明、灿烂的事业。可以预见,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我国将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将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6/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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