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之战,是经济利益的较量与制衡,这其中,技巧与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所采访的专家及企业的切身体会,我们特将国外企业在专利问题上惯用的伎俩进行了总结。
放水养鱼
即先以“免费”或“低收费”策略养大中国企业,然后再通过巨额“专利费”榨干中国企业。典型案例包括DVD、机顶盒,以及最近发生MP3 CEBIT案和LG在美国起诉TCL侵犯其数字电视专利等。
这是国外专利惯用的伎俩,一般在中国企业还没有足够强大时,他们对自己的专利被使用视而不见、态度暧昧,他们绝不会主动联络你或通知你有关其专利被使用的问题,等到企业壮大以后,他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打得你措手不及。
“在机顶盒遇到的专利问题上,MPEG-LA采用的就是最常用的‘放水养鱼’。”天柏集团董事长吕品这样说。
据吕品介绍,国内机顶盒企业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广电标准生产的。“广电标准在定标时,MPEG-LA并没有提出专利许可费用的事情,如果它当时就提出来,我们就可能会考虑使用其他标准。现在我们的企业做起来了,它却跳出来说我们侵权了,要收费。”
吕品告诉记者,这种“放水养鱼”的手法,不到专利权人出面,企业很难发现自己侵权。而专利权人出面时,往往索要高额的专利费用,并会追加历史费用,打得企业措手不及。
论“包”不论“个”
国外一些大企业会成立一些技术联盟,把针对某一领域的相关技术集中到一起,形成专利池。这些专利池的专利数量可多达上千、上万条,而其他企业只要侵犯了其中一项或几项,就要向他们支付整个专利池的“打包费用”。典型案例是飞利浦诉中国企业侵犯其DVD专利案。
据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介绍,飞利浦当时提交给中国企业的专利清单多达几十页纸,有近千条,并限定中国企业在两周内做出答复,否则就诉诸法律,“这完全是不讲道理,我只翻了翻前面十几页,就发现这里面很大一部分专利是和我们企业无关的;还有些专利是无效专利,有的是还没注册,有的是根本就不可能批的技术。真正有效的,可能也就十几个。”
尽管以张平为首的5位中国知识产权界教授联合起来诉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无效获得成功,但是飞利浦却强调,一项专利无效“并不影响其专利池的收费额度”,并且声明不存在返还以往所收专利费问题。
敲山震虎
挑选一个领域中实力最强大的企业诉其侵权,令其官司缠身,制造极大影响力,以打击同领域其他企业向外扩张的信心。典型案例是思科诉华为案。
2003年1月23日,思科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专家认为,思科起诉华为,并不是真正想跟华为在法庭上“分出对错”,而是想借此事打击华为海外拓展的信心,同时对中国其他电信企业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因为当时华为的高端路由器与交换机等数据通信产品,已在德、俄、泰、韩等40多个国家的多个行业内得到应用,思科发现,华为已经成为全球除自己之外惟一能提供从低端到高端的全系列路由器和交换机解决方案的公司,而且其产品售价平均低于思科同类产品20%,这才是思科不能容忍的。”一位业内人士评论说,思科对华为的诉讼,“只不过是两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扼制与反扼制”的一种角斗。
弱处入手
拣行业里实力较差的企业入手,先诉其侵权,而对实力更强的企业的侵权行为暂不做主张。这在DVD案例中也有体现。
国外企业这样做的目的,是分化行业集体力量,“弱势企业比较容易攻破,在它认可侵犯专利以后再对实力更强的企业进行申诉就会比较容易取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津燕说。
4/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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