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影响家电设计
最新的欧洲标准EN50366: 2003在低电压指令73/23/EEC下颁布,它适用于家用电器及其类似用途电器(如HHA设备)的制造商与市场销售商。此标准于2006年2月1日生效,它制定了一种表明符合欧洲委员会推荐标准1995/519/EC的测试方法, 主要关注于人们暴露于低频电磁场所受到的危害。
EN50366定义了测试的方法,同时确定了在标准要求下电子设备的工作条件。在此标准下的产品必须不能发射对于人体有潜在危害的磁场能量等级,该等级由标准定义。大量的研究显示长时间暴露于磁场中可能会导致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威胁。由于家用电器及其类似用途电器具有这种潜在威胁的可能,因此,此标准提供了一个强制性测试,以评估与确认测试产品符合欧洲委员会推荐标准。适用于此要求的设备包括但不局限于家用电器及其类似用途电器、餐厅设备、商用清洗设备、热水器、油炸锅、烤箱,以及娱乐设备等。
此标准没有为子条款做准备。这意味着2月1日以后投放到市场的任何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已经投放到市场的,或已处于安装、工作状态的产品在此标准下认为是可接受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设备已经在家里或餐厅中使用了,或已被安装处于预工作状态的设备,便不需要经过这样的测试了。如制造商或产品销售商继续将这些产品投放市场,欧盟法律要求必须满足所有标准。任何新产品都必须满足此最新要求。
测试要求
此标准更多地关注于低频电磁场,尤其是频率在10Hz到400kHz的电磁场。高于400kHz的由此标准里的特殊条款定义。对于微波炉的工作频率,以EN60355-2-25或EN60355-2-90为优先参考标准。
在测试过程中,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工作在额定电压与额定频率下。具有不止一个额定电压的设备在其最高额定电压下进行测试,除非其工作电压范围包括230V,在这种情况下在230V下进行测试。对于多相设备,必须在400V电压下进行测试。由电池供电的设备则必须在电池充满电的状态下进行测试。
所有的控制器必须设置在最高的额定状态下,且测试过程中被测设备必须在加电压的条件下测试。带有预先设置控制器的设备必须将控制器放置于指定位置进行测试。设备运行时间不被特殊指定,然而,测试开始之前设备必须运行过,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模拟设备真正的工作环境。
有一点十分重要,即设备的所有附件也必须被测试。在多附件的情况下,在最大负载时所得到的测试结果必须得以应用。一个电子测试装置的例子如图1所示。 (图片)
图1 EN 50366标准下真空吸尘器的测试装置在测试方法中包含了磁场传感器的应用。磁场传感器需要放置在工作设备的指定距离处,此距离依赖于在标准运行状态下,操作的人与设备之间的距离。例如,对于取暖电毯其测量距离为0厘米,或者是在模拟标准工作状态时,直接将传感器放置在取暖电毯上。对于吹风机来说,传感器的距离是10厘米,因为这被认为是标准的工作距离。烤箱的要求测试距离是30厘米,而一个地板打蜡机的距离为50厘米。一个测试距离要求的例子如图2所示。(图片)
图2 EN 50366标准下,商用蛋奶烘饼用铁模
的测试距离的确认除了测试距离之外,位置与工作条件在标准中也被特别定义。对于取暖电毯而言,测试必须在其上面进行,同时它要被展开铺成正常使用时的状态。测试的时间没有被特殊指定,只要电毯在其最高设置下达到正常的工作模式即可。
对于吹风机来说,其所有的外表面都必须被测试,并且是在最高的温度设置下、连续工作的状态下被测试。对于烤箱,测试必须在其顶部与前面执行,因为这些位置是操作者正常使用时所处的地方。此测试必须在烤箱空的、门关闭、最高温度设置的情况下进行。如果烤箱有自动清洗模式,则必须也要在这一模式下进行测试。该类测试的一个例子如图3所示。(图片)
图3 EN 50366标准下家用烤箱的测试过程对于地板打蜡机而言,测试必须在其所有表面进行。并且打蜡机必须在打蜡刷没有任何机械负载的条件下,连续工作在最高速情况下进行测试。
允许容限
在此标准要求下,工作频率在0.025kHz到0.8kHz的设备允许的磁通量为100微特斯拉。由于绝大多数的设备工作频率为50Hz,则此容限在kHz为频率单位被5除,这种情况下,50Hz为其工作频率。如果某设备被认为超出此确定容限,则需一个耦合因数使其符合此容限。对于不同类型的设备其耦合因数是不同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耦合因数可以显示设备在工作点测试时的符合程度,同时可以与其他设备的测试结果进行比较。
设备的结构决定了它们只能产生在主频率的磁场与相耦合的磁场,其耦合磁场应在低于主磁场2kHz频率下进行测试。一旦设备符合以下条件,则认为其已满足标准要求。
1. 包括耦合电流与产生磁场电流都必须是已知的。
2. 所有振幅高于主频率电流百分之十的耦合电流在频率范围之外的变化必须是连续的。
3. 在主频率下所测得的磁通密度必须低于主频率定义的参考值的百分之五十。
4. 在超出频率范围的一个带宽测得的磁通密度(主频率得到抑制的情况下),必须要低于主频率定义的参考值的百分之十五。
测试报告
在宣称符合此新标准的同时,测试数据也必须被写入到技术文件中。一般在推荐的公认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提供一个产品符合标准的正式测试报告。在报告中要注明测试产品型号、测试日期、测试结果,以及测试现场的照片。此报告应由执行测试的相关实验室代表签名,并且需要产品制造商与销售商核准认可。此测试报告应加入到测试报告中供以后参考。
当评估大量的同种设备或具有类似结构设备,以及同一设备的不同型号时,产品矩阵/替代结构版式可能会得以应用。此方法利用技术结构文件。最初,必须要检查设备以确信这些设备的相似之处已被明确定义,在这些已确定型号的子结构之间的不同之处要认真纠察。在很多情况下,对不同型号的确认需要花去大量的精力(包括尺寸、组件、工作特性等),参数相对较少的模型是没有必要进行测试的,只要在文件中清楚的注明未被测试型号的合理性即可。
总结
家用电器与类似用途电器必须严格符合2006年2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标准。此条款没有副条款,因此,所有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遵循已制定的条件要求。这包括在新标准生效前符合标准的出货产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暴露于电磁场的测试容限是100微特斯拉。测试应委托公认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同时,所有更新的测试报告与决定都应写入技术文件。产品替代技术结构文件可以用在某一产品的相似型号。所有的测试报告与一致性声明必须包含产品制造商与销售商的代表签名。
该文摘自美国Appliance DESIGN杂志
原载国际电器制造商情
11/1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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